为规范美丽中国代理商的业务推广活动,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经营秩序, 保护美丽中国代理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制定以下规定。
一、代理商推广分享规定:
1、代理商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开展推广业务活动;
2、代理商向消费者推销产品时,未经消费者同意,不得进入消费者住所强行推广产品,消费者要求其停止推广活动的,应当立即停止,并离开消费者住所;
3、代理商必须按美丽中国畅游卡全国统一价格推销产品,严禁打折或返利降价销售;
4、代理商不得有欺骗、误导、虚假等宣传和推广行为;不得在景区、景点附近推广业务;
5、代理商不得贬低、攻击其他同行公司、品牌、商品;
6、代理商不得借用其他同行公司、组织或其它的名义推广与美丽中国业务和产品有关的宣传活动;
7、代理商须贯彻落实公司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,树立正确、理性的事业观,努力实干,打好市场基础,创造良好的事业发展前景。
二、监督处罚措施
若公司接到对代理商的投诉或举报,并查实代理商在推广和分享过程中有违反以上规定的, 根据具体情形对代理商采取处罚措施,具体措施包括:
1、取消代理商资格,冻结畅游卡账号;
2、暂停发放代理商奖励;
3、对举报人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奖励;
美丽中国.市场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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